福建开展2023年省重点实验室考评工作

2023-06-05

一、 ag登录考评对象

二、考评期限

三、考评内容

在考评期限内,实验室固定人员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、固定人员当选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、主持制定国际标准并被颁布实施的,直接通过考核评估,结果确定为优秀;此前连续3次考评结果为优秀的重点实验室免评1次,结果确定为优秀。

(一)材料填报和审核

2.在线申请:7月1日-21日,各重点实验室登陆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(http://xmgl.kjt.fujian.gov.cn/showLoginPage.do?type=platform)─后续管理─重点实验室─考评申请─起草考评模块在线填写,上传相关附件材料,提交业务主管部门审核;

3.纸质材料报送:7月29日-8月6日,各重点实验室在线打印《福建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申请表》(需带水印),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,在封面加盖依托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公章后一式8份,连同佐证材料装订成册的附件合订本1份,报送至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,逾期不予受理。

1.定量指标评估。根据各重点实验室提交的《考核评估申请表》,经数据审核后,进行定量指标计算。

3.现场考察调研。根据定量和定性评估情况,抽取部分重点实验室进行现场考察调研(现场考察名单及时间另行通知)。

五、其他

2.鉴于考评工作时间紧、任务重,请各重点实验室务必严格按时限和按程序完成考评工作的各个环节。未按时提交考评材料或中途退出考评的,依照《福建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实施细则》有关规定,取消其省重点实验室资格。

4.本次考评通过 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 申报,平台用户帐号、登陆及使用等相关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热线0591-87882011;考评相关事项咨询省科技信息研究所吴峰,联系电话0591-87804375;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曾红月,联系电话0591-87881590。材料报送地址:福州市鼓楼区北环西路122号科技大厦709室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李智聪收,邮编:350003。

附件:1.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名单

3.2023年福建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申请表(格式)

2023年5月31日